天津市财政局关于2026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资格复审和心理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2026-01-30 09:23
各位考生:
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现将2026年天津市财政局公开招考公务员资格复审和心理素质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
本年度资格复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6年2月4日前通过天津市公务员考试录用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天津公务员考试”上传资格复审应提供材料。
(二)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本人签字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后扫描);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注: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
4.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扫描内容包括学生证封面,带有本人照片及姓名、专业名称等信息页)、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报考预算国库管理一和综合管理职位,且考前身份系2024、2025年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提供天津市、高校所在地、现居住地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未参保证明(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下载截图或到社会保险部门现场开具),以及个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
(三)诚信提示
资格审核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请各位考生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进入面试资格的,将按照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同时,在考录各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对任职定级后查明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辞退处理或者开除处分。
二、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9:00至3月15日18:00,测评为机考形式,具体安排和要求请见《关于天津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心理素质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2),请进入面试的考生提前阅读通知熟悉测评程序和有关要求,并做好准备工作。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参考,未参加测评、未完成测评或违反测评纪律,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有关要求
1.请各位考生按时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确定放弃面试资格,请第一时间与我单位取得联系并上传书面放弃声明,避免影响后续工作。
2.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微信扫描附件3中二维码加入天津市财政局2026年公务员招考工作群,入群后请将备注名修改为本人姓名+报名序号。考录期间,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22-59032751。
附件:1. 个人承诺书
2. 关于天津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心理素质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3. 招考工作群二维码
天津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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