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2025年度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发放的通知
2025-07-12 12:28
尊敬的申请人:
天津市宝坻区2025年度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完成,现将天津市宝坻区认定的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要求,本年度认定通过的用学籍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需在系统上重新进行学历核验。认定通过之后,如果不完成学历核验,已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也无法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查询,可能会影响证书使用。
请使用学籍信息参与本次认定且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务必于7月14日前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报名信息,点击操作栏对应的补充学历按钮,及时补充有效学历信息(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3.3.7补充学历信息。)
(二)证书邮寄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时选择“邮寄领取”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将于7月15日起通过邮政EMS到付形式寄出,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付,派送人员将在送达时按照EMS规定的运费标准收取费用。由于不同地区EMS邮寄的时效性不同,请您近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耐心等待并注意查收证书。
(三)现场自取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时选择“现场领取”的申请人,定于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宝坻区教育局三楼310室(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广川路16号)办理领取教师资格证手续。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领取证书,逾期不予受理。
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人、代领人签名的委托书,写明双方信息(模板见附件)。
(四)重要提示
1.随证书发放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属于教师资格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及时交予存档单位,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妥善保存。
2.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认定的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相关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22-29262910。
特此通知。
附件:《委托书》委托书.wps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