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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辅导员资格复审通知

2025-06-23 17:06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天津农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方案 (博士辅导员)》的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辅导员(25209204)、辅导员(25209205)岗位

1. 时间:2025年6月27日(周五)

辅导员(25209204)岗位:上午8:30

辅导员(25209205)岗位:上午9:00

2. 地点:天津农学院东校区办公楼409室

3.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若无二代居民身份证,须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同时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的身份证明;

2、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或者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中共党员证明(需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党总支)公章);

4、《诚信承诺书》(打印手写签名后提交);

5、大学或研究生阶段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或优秀学生(团)干部证书;

注意:1-5项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并且需要提供原件核验。

二、资格复审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历学位

报考岗位编号

备注

1

陈兴晔

男

博士研究生

25209204

 

2

孟祥生

男

博士研究生

25209204

 

3

欧阳业

男

博士研究生

25209204

 

4

孙学文

男

博士研究生

25209204

 

5

徐继涛

男

博士研究生

25209204

 

6

赵栋梁

男

博士研究生

25209204

 

7

赵晓非

男

博士研究生

25209204

 

8

赵永鹏

男

博士研究生

25209204

 

9

安少荣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10

白韵菡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11

陈玲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12

程硕涵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13

常佳迎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14

崔阳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15

付蕊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16

高丹丹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17

郭建英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18

韩敏敏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19

何孟霖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20

康晓梅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21

程岩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22

李丹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23

李萌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24

李梦婷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25

梁晓宇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26

刘雪薇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27

刘喆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28

吕羿蒙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29

莫檬娜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30

任桂珍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31

谭笑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32

王晓丹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33

谢红伟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34

薛丹青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35

尹叶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36

岳婉玉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37

湛婧宁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38

张炳文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39

张洪璐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40

张淑玲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41

张婷婷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42

张雪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43

张依婷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44

王金旭

女

博士研究生

25209205

 

三、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只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照片者,或材料不齐全者,不具备面试资格)。

2.考生要认真研读资格复审要求提供的资料,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后续资格。如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确认,可授权(提供授权书)他人代替前来,但上述所需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具备面试资格。

 联系人:刘老师  022-23789105

                                                                                                                         天津农学院人事处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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