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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通知

2025-10-11 09:50

根据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现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通知公布如下。

一、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报名岗位

1

徐銘

1996-04

博士研究生

化工与环境学院教师岗

2

侯建伟

1993-10

博士研究生

化工与环境学院教师岗

二、资格复审通知

(一)时间

时间:2025年10月17日上午10:00。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津榆公路508号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要件

1.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

2.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

4.《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认证)

5.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大赛获奖证书等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0.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的准考证明加盖公章;

11.对于要求有工作年限的岗位,请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及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

12.其他报名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等。

(三)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1.论文检索证明(由科技查新站出具,天津市在天津大学、南开大学有科技查新站)。包括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SSCI、CS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证明、影响因子及影响因子的分区。

2.论文、论著复印件。论文应包括作者杂志封面、题目及文章首页;著作应包括著作封面、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3.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4.主持参与完成的研究项目书复印件等。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三、咨询电话:022-86846913、022-86846773

注:10月17日11:30之前未参加资格复审,学院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资格。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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