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主页 > 医疗卫生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天津市公安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20人公告

2024-04-18 09:57 分享到:

天津市公安医院 2024 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  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岗位需求相一致,且需提供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及专业(参照教育部发布 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研究生岗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满足本科专业要求。本次招聘全部岗位不允许以辅修专业报名。
6.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024届高校毕业生, 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报到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7.报考本科及研究生(非博士)岗位人员应在 29 周岁及以下  (1994 年 4 月及以后出生),博士岗位人员应在 40 周岁及以下(1983年 4 月及以后出生)。
8.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人员应为 2024 年毕业或 2022 年、2023
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9.报考人员适用以下政策: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 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 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 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但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0.同时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发生科研诚信失信行为被通报处理的人员。
6.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 9:00 至 27 日 16:00。
2.报名咨询电话:022-2330931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

文章来源:http://www.tjwsrc.com/system/2024/04/17/030137327.shtml

【半月讲坛教育提醒】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banyuetanedu.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81110908,南开分校咨询电话:022-87495105,西青分校咨询电话:022-58061893,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2588509,武清分校咨询电话:022-82128684。

  

 

津公网安备 120101020004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