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武邑县医院2025年招聘公告
时间:2025-06-09 09:24 来源:未知 作者:吴老师 点击:次
河北省武邑县医院始建于1949年,是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康复、教学、科研于一体,临床与医技科室齐全的国家二级甲等公立医院,档位B,CMI值:1.08,DRG组数:437。先后荣获“2025首届中国县级医院百强”、国家爱婴医院、河北省工会会员单位、衡水市级文明医院、衡水卫校定点教学单位、武邑县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国家级节能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医院目前占地面积55亩,建筑面积4.5万余平方米。现有在职职工629人,其中医疗技术人员571人,开放床位500张,拥有正规综合ICU、二级安全生物实验室、PCR实验室、高标准的层流净化手术室和导管室;医院现有百万元以上设备50余台,其中较大型的有:联影1.5T磁共振1台、飞利浦高端血管机、西门子血管机、160排螺旋CT机1台、直线加速器、德国多尼尔碎石机等。目前医院手术能够实现腔镜微创、无创化,手术病人微创手术占比72.9%,三四级手术占比52.94%。建有面向全县及周边区域的七大诊疗救治中心:卒中防治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心衰中心、孕产妇抢救中心、危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慢病管理中心。设有120调度中心,与武邑县域各乡镇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并与天津市胸科医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河北省三院等10余所医院协作开展相关研究与临床应用。
为适应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人才梯队建设要求,确保医院持续高质量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7人、护理专业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5人。
能胜任学科带头人或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如能够引领学科发展,协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担任学科骨干经历者直接面试。
招聘计划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有志于从事医疗服务工作。
2、户籍要求:不限户籍。
3、学历要求:
临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普通全日制大专(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
4、岗位要求:临床或护理。
5、年龄要求:应往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采取选聘方式,纳入事业编制。
7、临床医学专业,已规培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采取选聘方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被立案审查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
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20日
2、报名地点:
武邑县医院行政三楼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报名电话:0318-5727099
3、网上报名:
电子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规培合格证等照片或扫描件;填写完毕的《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word版)发送至邮箱:wyxyyrsk@126.com,发件时注明:选聘报名+姓名+常用手机号码。
4、现场报名(本人持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报到证或医院学校证明;
(3)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职称证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5、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同版照片2张。
考试内容及时间
本科应聘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约占20%)和公共医学基础知识(约占80%);试卷满分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
面试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
学科带头人、硕士及以上学历应聘者:
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及综合素质:包括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拟聘职位的匹配性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时间:2025年7月2日上午8点,地点设在行政楼4楼大会议室,请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等)及黑(蓝)色签字笔。
体检
成绩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
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规守纪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选聘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上岗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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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