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时间:2025-07-08 09:34 来源:未知 作者:吴老师 点击:次
一、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5年7月9日(周三)至2025年7月10日(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地点
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正融科技大厦二楼北方人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红桥分公司会议室,联系电话:022-86516269。
三、携带的材料
考生自行对照招聘公告中资格条件携带相关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提交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或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2025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校盖章)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需于报到环节提供,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已通过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考试通过截图。工作人员将现场通过官网进行真实性复核;
5.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该段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缴费明细;工作经历:①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按管理权限人事综合部门开具介绍信后本人到单位正式报到之日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以养老保险缴纳(企业性质)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二者重合时间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②工作经历:应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考生姓名、工作科室或部门、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工作经历要求为医疗机构的,应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官方在线查询渠道。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③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④“三支一扶”考生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应提供相应证明。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考生:参加住培时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培合格当年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考生应提供住培合格证书。尚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住培基地证明,内容包括住培基地名称、住培专业、考生姓名、参加住培时间、预计取得合格证书时间。
以上资料A4纸正反面纵向复印按顺序装订(复印件一式二份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四、注意事项
笔试合格人员必须本人进行资格复审,不可由他人代审。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自行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岗位通过笔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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