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时间:2025-07-08 19:43 来源:未知 作者:吴老师 点击:次
天津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完成,现将天津市津南区认定的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登陆报名网页补充学历
根据相关文件指示,教育部要求本年度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全部通过网站核验学历。认定通过之后,如果不完成学历核验,已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也无法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查询,可能会影响证书使用。请使用学籍信息参与本次认定且认定通过的申请人请您在7月10日前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报名信息,点击操作栏对应的补充学历按钮,及时补充有效学历信息(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3.3.7补充学历信息),以免影响证书使用。
二、证书发放形式及要求
(一)证书邮寄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时选择“邮寄领取”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将于7月15日起通过京东快递到付形式寄出,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付,派送人员将在送达时按照京东快递规定的运费标准收取费用。由于不同地区运送的时效性不同,请您近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耐心等待并注意查收证书。
(二)现场自取
1.时间地点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时选择“现场领取”的申请人,定于7月15日、1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在天津市津南区教师发展中心发放证书。
发放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津沽公路315号(原咸水沽第四小学);
联系电话:022-28391669。
2.须携带的材料
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领取手续。他人代领的,须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人、代领人签名的委托书,写明双方信息(模板见附件1)。
三、其他事宜
随证书发放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属于教师资格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及时交予存档单位,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妥善保存。
附件:委托书.doc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