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招录公告
时间:2025-07-14 14:08 来源:未知 作者:吴老师 点击:次
招用公告
为落实高质量充分就业部署要求,进一步充实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现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公告如下:
招录岗位及人数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招录1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招录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2、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服从管理,团结协作意识强,有较强责任心。
3、招录对象为具有河东区常住户籍,愿意从事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且为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岗位职责
协助完成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相关辅助性工作。
薪酬待遇和工作期限
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为2321元/月,随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招录程序和报名方式
系统报名:登录注册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job.hrss.tj.gov.cn),填写提交 《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及学历证明(详细流程见附件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日。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通过电话或邮件回复初审结果,通知参加集中面试,根据岗位需求和面试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录用情况将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安排上岗。
电子邮箱:hdqrsjlfglk@tj.gov.cn
联系方式:022-24311832
其他说明事项
(一)请报名人员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如有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证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报名后请保持通讯畅通,切勿错过重要信息影响应聘或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此次公益性岗位招录范围:
1、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补贴的人员;
2、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
3、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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