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市中医医院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5-11-17 15:20 来源:未知 作者:吴老师 点击:次
为满足我院人才培养和储备需求,提升医疗救治整体水平,拟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7名。结合实际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医院简介
衡水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83年,为我市唯一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 康复为一体的市级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为河北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河北北方学院、承德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衡水学院教学医院,是河北中医药大学、承德医学院、河北北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国家第三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先后荣获“全国百强中医医院”“全国文明单位”“河北省文明单位”“全国节能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京衡中医药协同发展‘名片’工程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连续5年“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指标B+等级。自2021年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以来,我院在全省15家三级中医医院中保持前三名。
近年来,医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始终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在医院“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把医院建设成特色优势突出、医疗技术精湛、文化底蕴深厚、服务质量一流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作为发展方向,以推进“名医辈出工程、学科建设蓝图工程、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智慧医院建设工程、新院区建设工程”为工作着力点,努力向建设“衡水市乃至冀东南区域性中医医疗中心”的总目标迈进,整体实力、行业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持续提升,为健康衡水建设贡献中医力量。
一、招聘范围及方法
(一)招聘范围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止,年龄要求在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7日至2007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且需满足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
(二)招聘方法
按照制定的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审查资格条件、测评考核、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条件、人数、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9、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七章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有关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25年度衡水市中医医院招聘合同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衡水市中医医院综合楼十一楼会议室;
4.联系电话:0318—2688226。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左侧装订。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③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职称证、能够体现规培方向的证明材料;
④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色、小二寸证件照2张。携带《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现场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核发《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考试测评拟结合实际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不超过1:10比例(招聘人数1人,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0人),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同一岗位报考人数大于1:10比例(招聘人数1人,报名人数大于10人),采取先笔试、后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同类别笔试所有考生平均分的60%。笔试结束后,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包括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聘用
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按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考生笔试、结构化面试、综合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在衡水市中医医院官网公布。
2.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分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察政审。考察工作由衡水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4.公示和聘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市中医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聘用人员实行岗位适应能力测评1个月,岗位适应能力测评期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岗位适应能力测评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建立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履行诚信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结构化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附件1:《2025年度衡水市中医医院招聘合同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25年衡水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衡水市中医医院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半月讲坛温馨提示:信息均转载自官方网站,仅供参考,不构成相关服务。其最终解释权归相关单位所有,如对信息有疑问,请直接与相关单位联系。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我司不承担此类稿件其他行为的连带责任,如有侵权或需删除请联系我们。因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医院简介
衡水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83年,为我市唯一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 康复为一体的市级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为河北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河北北方学院、承德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衡水学院教学医院,是河北中医药大学、承德医学院、河北北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国家第三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先后荣获“全国百强中医医院”“全国文明单位”“河北省文明单位”“全国节能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京衡中医药协同发展‘名片’工程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连续5年“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指标B+等级。自2021年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以来,我院在全省15家三级中医医院中保持前三名。
近年来,医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始终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在医院“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把医院建设成特色优势突出、医疗技术精湛、文化底蕴深厚、服务质量一流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作为发展方向,以推进“名医辈出工程、学科建设蓝图工程、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智慧医院建设工程、新院区建设工程”为工作着力点,努力向建设“衡水市乃至冀东南区域性中医医疗中心”的总目标迈进,整体实力、行业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持续提升,为健康衡水建设贡献中医力量。
一、招聘范围及方法
(一)招聘范围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止,年龄要求在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7日至2007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且需满足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
(二)招聘方法
按照制定的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审查资格条件、测评考核、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条件、人数、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9、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七章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有关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25年度衡水市中医医院招聘合同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衡水市中医医院综合楼十一楼会议室;
4.联系电话:0318—2688226。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左侧装订。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③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职称证、能够体现规培方向的证明材料;
④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色、小二寸证件照2张。携带《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现场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核发《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考试测评拟结合实际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不超过1:10比例(招聘人数1人,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0人),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同一岗位报考人数大于1:10比例(招聘人数1人,报名人数大于10人),采取先笔试、后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同类别笔试所有考生平均分的60%。笔试结束后,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包括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聘用
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按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考生笔试、结构化面试、综合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在衡水市中医医院官网公布。
2.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分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察政审。考察工作由衡水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4.公示和聘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市中医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聘用人员实行岗位适应能力测评1个月,岗位适应能力测评期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岗位适应能力测评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建立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履行诚信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结构化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附件1:《2025年度衡水市中医医院招聘合同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25年衡水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衡水市中医医院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半月讲坛温馨提示:信息均转载自官方网站,仅供参考,不构成相关服务。其最终解释权归相关单位所有,如对信息有疑问,请直接与相关单位联系。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我司不承担此类稿件其他行为的连带责任,如有侵权或需删除请联系我们。因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