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花海院区)2025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5-11-18 10:06 来源:未知 作者:吴老师 点击: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我院结合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36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冀东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医院座落在“环渤海、环京津”的开放城市-河北省唐山市,是唐山地区唯一省属医院。
目前医院全面启动新院区建设,形成了一院两区的新发展格局,煤医院区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花海院区I期(在建)总占地面积约138.40亩,2026年3月即将投入使用。医院科室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专科特色突出,综合实力强大,在唐山地区享有盛誉。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为18-45周岁(1979年11月18日至2007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学科带头人、科室负责人、急需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4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拟选聘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36名,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花海院区)2025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我院为冀东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目前花海院区正在抓紧建设并即将开诊,高级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教学、科研水平,缓解高级人才短缺现状,急需选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扩充我院人才队伍。
五、选聘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报名)
1、相关院校博士研究生。
2、学科带头人岗位、科室带头人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正高级职称。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s://myfy.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报名,由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受理。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电话0315-5825868,电子邮箱hblgdxfsyyzp@126.com。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需提供①《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招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②个人简历、③身份证、④各层次学历毕业证、学位证、⑤资格证、⑥各种奖励证书、⑦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资格审查由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择应聘者参加面试答辩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医院组织面试答辩。
面试答辩内容由医院根据所需专业设定,面试答辩不超过20分钟,要求应聘者自我介绍、回答问题时,口齿清晰、表达准确,对所回答问题有较深学术认识。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应聘者面试答辩情况进行投票。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s://myfy.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5-5825868(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5-5825882(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315-5825868
电子邮箱: hblgdxfsyyzp@126.com
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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