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中共天津市委党史研究室)2026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
时间:2025-12-30 09:14 来源:未知 作者:吴老师 点击:次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中共天津市委党史研究室),是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正局级),是中共天津市委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是全市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和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是中国共产党天津地方历史研究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4名教学科研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岗位及数量
注:如各招聘部门出现空缺岗位,在符合专业要求且与我校双方协商一致情况下,可按考核成绩依次调剂至空缺岗位录用。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无违法违纪行为。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人员岗位条件
1.应届博士毕业生(非在职,且不含定向生、委培生)或出站的博士后。
2.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5年1月及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博士在读期间、博士后在研期间,需至少在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SSCI、SCI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扩展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 篇及以上,本人应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一作)。SSCI、SCI收录的外文期刊需提供“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证明。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按国家、天津市有关政策及天津市委党校有关规定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网站(https://www.tjdx.
gov.cn)和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过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官网注册登记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网站首页(https://www.tjdx.gov.cn)通知公告栏“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中共天津市委党史研究室)2026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中报名入口注册报名。报考教学科研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4月6日,由天津市委党校干部人事处按照岗位需求及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考核时间、地点等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结果反馈。
考核前,进入考核的人员需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六、考核
考核在4月10日至4月30日之间进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延期举行,相关体检、考察活动延后开展。考核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主要采取面试(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进入考核人员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考核政治理论水平、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等综合素质情况。考核答辩题目由天津市委党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负责制定。考核全程录音、录像,校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考核结束后,成绩在招聘公告发布渠道进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天津市委党校指定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体检程序一般应在发出通知体检后2周内完成,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采取函调、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心理素质测评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进行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生所在院校(单位)的考察意见,一般应在天津市委党校考察函发出后2周内回复,逾期视作不同意。
因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中共天津市委党校(https://www.
tjdx.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入职手续应于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期结束后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应在取证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入职手续;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完成入职手续,视为放弃入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入职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教学科研人员的入职手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博士后出站人员应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
九、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22-60919132
监督举报电话:022-60919361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六日及寒假期间暂停咨询,可通过系统正常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4名教学科研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岗位及数量
|
招聘 岗位级别 |
岗位 职责 |
招聘部门 | 专业及研究方向 |
学历 学位 |
招聘名额 |
|
教研岗 (专技岗八级及以下) |
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博士研究生 | 1名 |
| 哲学教研部 |
0101 哲学 0712 科学技术史 |
博士研究生 | 1名 | ||
| 经济学教研部 |
0201 理论经济学 0202 应用经济学 |
博士研究生 | 1名 | ||
|
科学社会主义 教研部 |
030203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博士研究生 | 1名 | ||
| 公共管理教研部 | 1204 公共管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1名 | ||
| 法学教研部 | 0301 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1名 | ||
|
政治学与统战 理论教研部 |
0302 政治学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7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博士研究生 | 1名 | ||
| 社会学教研部 |
0303 社会学 1204 公共管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1名 | ||
| 生态文明教研部 |
0201 理论经济学 0202 应用经济学 1204 公共管理学 以上学科内与绿色产业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生态治理、数字生态文明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1名 | ||
| 文史教研部 |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602 中国史 |
博士研究生 | 1名 | ||
| 中共党史教研部 |
0302 政治学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7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博士研究生 | 1名 | ||
| 党的建设教研部 |
0302 政治学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7 中共党史党建学 0308 纪检监察学 |
博士研究生 | 1名 | ||
| 群团教研部 |
0302 政治学 0303 社会学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7 中共党史党建学 0352 社会工作 0401 教育学 |
博士研究生 | 1名 | ||
|
编辑岗 (专技岗八级及以下) |
主要从事编辑工作 | 期刊部 |
0302 政治学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7 中共党史党建学 1204 公共管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1名 |
注:如各招聘部门出现空缺岗位,在符合专业要求且与我校双方协商一致情况下,可按考核成绩依次调剂至空缺岗位录用。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无违法违纪行为。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人员岗位条件
1.应届博士毕业生(非在职,且不含定向生、委培生)或出站的博士后。
2.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5年1月及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博士在读期间、博士后在研期间,需至少在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SSCI、SCI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扩展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 篇及以上,本人应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一作)。SSCI、SCI收录的外文期刊需提供“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证明。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按国家、天津市有关政策及天津市委党校有关规定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网站(https://www.tjdx.
gov.cn)和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过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官网注册登记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网站首页(https://www.tjdx.gov.cn)通知公告栏“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中共天津市委党史研究室)2026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中报名入口注册报名。报考教学科研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4月6日,由天津市委党校干部人事处按照岗位需求及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考核时间、地点等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结果反馈。
考核前,进入考核的人员需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六、考核
考核在4月10日至4月30日之间进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延期举行,相关体检、考察活动延后开展。考核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主要采取面试(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进入考核人员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考核政治理论水平、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等综合素质情况。考核答辩题目由天津市委党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负责制定。考核全程录音、录像,校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考核结束后,成绩在招聘公告发布渠道进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天津市委党校指定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体检程序一般应在发出通知体检后2周内完成,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采取函调、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心理素质测评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进行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生所在院校(单位)的考察意见,一般应在天津市委党校考察函发出后2周内回复,逾期视作不同意。
因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中共天津市委党校(https://www.
tjdx.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入职手续应于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期结束后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应在取证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入职手续;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完成入职手续,视为放弃入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入职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教学科研人员的入职手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博士后出站人员应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
九、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22-60919132
监督举报电话:022-60919361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六日及寒假期间暂停咨询,可通过系统正常报名)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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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