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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七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质,满足发展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天津市第七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教育人才5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教师5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可于报到环节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2025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专业目录大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2022版》等;

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对于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的,可以依据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5.报考年龄要求参照招聘计划(年龄以2026年10月14日报名当日计算);

6.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现役军人;

7.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天津市河东区在编教师;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第七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2026年10月14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河东政务网(https://www.tjhd.gov.cn)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报考通过邮箱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8日(星期日)14:00至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14:00(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邮箱:hdqjyjd7zx@tj.gov.cn

3.报名材料: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在收到报考人员报名申请48小时内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资格复审

考核前,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报考单位通知的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需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本科(含专升本)、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6年10月14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发放《考核准考证》,无需缴纳考核考务费。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核资格。考核前各环节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为试讲和答辩两部分,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

报考人员应按照《考核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考核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2.考核时间:考核时间、地点详见考核准考证。准考证领取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3.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按试讲和答辩各占50%计算),试讲和答辩成绩保留1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考核成绩发布方式:考核结束后现场公布。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考察工作由天津市第七中学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招聘程序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天津市第七中学招聘岗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重新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有关岗位重新发布报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1.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我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5.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6.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2-24316337
    网络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 督 电 话: 022-24160231
    咨 询 时 间:工作日 9:00-11:30  14:30-17:00

 

附件:天津市第七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

 

 

天津市第七中学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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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