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津市北辰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2026-10-22 14:09 作者:半月医考
为满足北辰区卫生事业发展和学科队伍建设的需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日以后)。
上述报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以上证书均须于2026年11月2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或者第二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存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等见《2026年天津市北辰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高层次人才岗位表》,报考人员从2026年10月22日开始,通过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s://www.tjwsrc.com)、天津市北辰政务网(https://www.tjbc.gov.cn)查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2日9:00—2026年11月9日9:00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填写《2026年天津市北辰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高层次人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及论文材料扫描件等)一并发送至bcyyrsk@126.com,进行初步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在报名阶段,报考单位会拨打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所预留的联系电话告知其报名情况,请考生确保预留电话畅通。
此外,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后续资格复审环节,同样会严格依据招聘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核查,以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以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资格复审
考生携带以下材料,于2026年11月12日上午9点到北辰区卫健委组织人事科402室参加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反正面打印,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本;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查询截图各一份。(若报考人员为博士研究生,同样需提供博士阶段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查询截图。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及认证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如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职称证等);
6.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可证明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考核方式
采取能力考核形式,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于2026年11月16日9:00至11月20日9:00到所报考单位报到,进行为期一周的能力考核(例如11月16日报到的考生,则考核周期为11月16日至11月22日),具体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现实表现,全面考察德、能、勤、技等方面,并出具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成绩确定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
(五)体检
能力考核结束后,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未按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环节同步审查“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三、其他
1.此次招聘人员,将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部门内各岗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4.特别提示: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在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s://www.tjwsrc.com)、天津市北辰政务网(https://www.tjbc.gov.cn)发布补充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2026年天津市北辰医院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6年津市北辰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考务电话:022-26396147
监督电话:022-85103213
来电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天津市北辰医院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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